关于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通知
发布时间:2020.06.09
来源部门:柳州市中医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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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通知
各相关人员:
为适应国内外涉及人的研究管理工作的客观需求,现强调所有该研究都必须先经过伦理审查批准后方能开展。
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定义:以人类受试者(包括利用可辨认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)为研究对象,了解疾病的原因、发展和结果,改进预防、诊断和治疗而开展的活动。
因此决定:
(1)今后凡是涉及人的项目(包括横向、纵向、自筹、个人的临床观察等),开展前必须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,接受伦理审查,审查通过方能开展研究;
(2)坚决不允许出现任何伦理后补审查行为。
涉及到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以下活动:
(一)采用现代物理学、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在人体上对人的生理、心理、病理现象、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,以及疾病的诊断、治疗、康复和预防方法进行研究的活动。
(二)通过生物医学研究形成的医疗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性应用的活动。
(三)采用流行病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等方法收集、记录、引用、报告或存储有关人的样本、医疗记录、行为、思想、意见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。
(四)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涉及伦理问题的临床研究。
联系电话:0772-3357133;伦理递交材料清单见下载专区。
2020年6月9日